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杉木的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
据悉,赵某发长期在赵某山处购买杉木,2022年10月25日,赵某发购买赵某山两车杉木,双方一直未结算。2023年12月,赵某山提出结算,但赵某发却称双方旧账已结清,对此,双方争论不休,矛盾愈演愈烈。自2024年4月起,双方多次在村委会、乡政府等组织下进行调和,赵某山称两车杉木装满了,价值3万余元,但赵某发却称没有两车满的杉木,且杉木钱已经现金给付完毕,双方分歧很大,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故赵某山诉至法院。
蓝山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经调解员对案件细节进行询问,赵某山主张未收到两车量的3万余元杉木款,但这批杉木的货款账单已丢失且无其他的结算资料;而赵某发主张杉木款已现金结清,但说不清具体付款时间、地点,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争议的事实变成了“无头案”。
调解员根据双方描述的情况,通过“背靠背”调解,一方面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端正当事人的认识,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赵某发同意支付赵某山1.5万元,且当场履行,双方之间化怨解结,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