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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买卖引纠纷,诉前调解化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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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珊  发布时间:2024-12-20 09:01: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杉木的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

据悉,赵某发长期赵某山处购买杉木,2022年10月25日,赵某发购买赵某山两车杉木,双方一直未结算。2023年12月,赵某山提出结算,但赵某发却称双方旧账已结清,对此,双方争论不休,矛盾愈演愈烈。自2024年4月起,双方多次在村委会、乡政府等组织下进行调和,赵某山称两车杉木装满了,价值3万余元,但赵某发却称没有两车满的杉木,且杉木钱已经现金给付完毕,双方分歧很大,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故赵某山诉至法院。

蓝山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经调解员对案件细节进行询问,赵某山主张未收到两车量的3万余元杉木款,但这批杉木的货款账单已丢失且无其他的结算资料而赵某发主张杉木款已现金结清,但说不清具体付款时间、地点,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争议的事实变成了“无头案”。

调解员根据双方描述的情况,通过“背靠背”调解,一方面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端正当事人的认识,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赵某发同意支付赵某山1.5万元,且当场履行,双方之间化怨解结,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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