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2月任命我为蓝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火市人民法庭副庭长以来,在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在全院干警的关心、帮助下,我严格按组织要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勤于进取,认真的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回顾入额以来的工作生活,现就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概况
入额以来,截止到2024年6月本人收案320件,结案285件,审限内结案率100%。
二、思想品德方面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组织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时刻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注重学习形式,既要向书本学,更要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学工作方法学工作经验,通过学习充实丰富自己,增强本领,提高素质。
三、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
任命我为蓝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火市人民法庭副庭长以来,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能够按时完成审理案件的各项任务,认真办理各类案件,结合本职工作,注重知识更新,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不断探索工作新理念。
四、工作态度勤奋敬业方面
能做到认真学习、务实工作。能做到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注重学习效果,不断提升自己的司法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公正司法。
五、廉洁奉公方面
进入蓝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我从未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文件要求,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更要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在工作中做到自重、自省、慎始、慎初,善作善为;在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交、慎处,严于律己。牢记宗旨、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不越党纪红线、不触法律底线,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