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集中对30名涉企业、涉金融部门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127.57万元,以实际行动将胜诉人“纸上权益”真正兑现为“真金白银”。这是继1月26号蓝山县人民法院一次性兑现2177万元执行案款后的又一重要举措。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受邀见证兑现全过程。
活动中,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祁陵通报了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2023年以来,蓝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能动执行、文明执行和依法强制执行理念,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势开展“湘执利剑”“百日执行攻坚”“雷霆利剑”“冬日亮剑”等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先后执结各类案件2247件,执行到位金额2.92亿元,以良好的执行成效推动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先进单位。
随后,执行局政委何志鹏通报了该院办理的3起涉执行典型案例,副局长孟文详细解读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松波宣读了执行案款领取人名单及金额,并组织分批发放执行案款。
下一步,蓝山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尽执行举措,以强有力的法律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