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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人民法院发出永州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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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康蕾  发布时间:2024-04-18 08:18:27 打印 字号: |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这是《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在离婚后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

4月17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原告刘某、被告雷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据悉该份提示卡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建议》后,永州市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据悉,刘某与雷某婚后育有一女,后因感情破裂,刘某向蓝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雷某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女儿,雷某某承担相应抚养费。

在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等情况后,承办法官调解双方离婚并妥善处理财产,同时考虑到未成年小孩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在庭上向刘某与雷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提示刘某与雷某要关心、关爱未成年小孩,关注未成年小孩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最大限度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充分保护未成年小孩合法权益。

下一步,蓝山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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