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第六届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中,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祁陵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曾庆泉、欧健,人民陪审员邓仁郴、廖小姮、刘秋华、范松明组成的七人制合议庭审理的(2022)湘1127刑初45号污染环境罪案庭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一等奖”。据了解,此次“双优评选”活动经过初评推荐、交叉复评、结果复核等程序,共计评选出优秀庭审30场,其中一等奖3场、二等奖6场、三等奖9场、优秀奖12场。
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第六届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中,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祁陵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曾庆泉、欧健,人民陪审员邓仁郴、廖小姮、刘秋华、范松明组成的七人制合议庭审理的(2022)湘1127刑初45号污染环境罪案庭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一等奖”。据了解,此次“双优评选”活动经过初评推荐、交叉复评、结果复核等程序,共计评选出优秀庭审30场,其中一等奖3场、二等奖6场、三等奖9场、优秀奖12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