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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非法猎捕候鸟58只 蓝山两村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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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斐斤 卢康蕾  发布时间:2023-12-11 15:08: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祁陵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候鸟犯罪案件。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临庭听审,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等60余人旁听庭审。

10月13日晚,蓝山浆洞瑶族乡村民黄某庆及艾某平为满足口腹之欲。携带编织袋、钩刀、强光电筒、头灯等工具前往候鸟迁徙通道重点保护区域内,使用强光灯夜间照明和篝火照明的猎捕方法,非法狩猎野生鸟类58只。在返回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野生动物专家鉴定,58只候鸟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野生动物)。其中池鹭30只、黄苇3只、栗苇1只、绿鹭1只、牛背鹭1只、白鹭9只、夜鹭3只、斑鸠10只,价值人民币2.7万元。

蓝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庆、艾某平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黄某庆、艾某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行为,具有从轻、从宽处理情节,法院遂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庆、艾某平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两个月。

【法官说法】

全球每年有数10亿只候鸟进行洲际迁徙。8条迁徙路线中有3条经过中国。地处中部地区的湖南、江西等地形成了极窄的迁徙通道,成为从中部路线南迁候鸟必经的千年鸟道。蓝山位于湘南边陲、南岭山脉中段北侧,是湖南母亲河湘江的源头,境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丰富,每年有100余种约350多万只候鸟从这里迁徙到南方越冬或北方繁殖。是全国候鸟观察点及湖南省重要千年鸟道之一。

时值候鸟迁徙之际,部分不法分子将目光转向过境迁徙的鸟群,采用各种手段捕猎、杀害鸟类,影响候鸟正常迁徙,破坏生态平衡。一直以来,蓝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扛牢“全域是源头、全民抓保护、全程强监管、全面促落实”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法治保障。进一步做好候鸟迁徙保护工作,加强候鸟保护日常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候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千年鸟道安全。

本案中,两被告人利用候鸟迁飞过境之时,在湖南候鸟迁徙通道重点保护区域千年鸟道内,以强光灯夜间照明和篝火照明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候鸟58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此次公开宣判旨在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省市有关禁止捕猎候鸟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逾越法律底线。坚决做到山林无捕鸟网具、市场无候鸟交易、酒店无候鸟经营,杜绝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山绿色生态屏障,护航湘江源头名片,保护千年鸟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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