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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难,特邀调解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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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金蓉  发布时间:2023-08-02 17:04:46 打印 字号: | |

“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麻烦,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腾出时间和精力去打这个官司,而且还为我节省了一笔诉讼费,你们真是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

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当事人郑某驾驶汽车在路口掉头时因操作不当,撞到蒋某某经营店铺,造成该店铺卷闸门、橱窗、货柜及一些商品的损毁,致使该店无法正常营业长达半年之久。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郑某全责。蒋某某多次要求郑某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达九万余元。但郑某拒不赔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蒋某某诉至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收到案件后,仔细阅读案卷,并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起初,蒋某某认为“谁的责任就谁赔付”只将郑某一人列为被告;郑某认为其购买了保险,所有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则认为其只应承担郑某责任的直接损失,打碎的商品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付。相互扯皮,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最后特邀调解员从郑某购买的保险作为案件的突破口,耐心与蒋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应将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事故责任;多次约见郑某和保险公司,“背对背”、“面对面”进行沟通,反复引导、释法析理,最终以保险公司赔付蒋某某四万七千元达成调解协议。

今后,蓝山法院将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优势,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就地解、实质解,真正做到普惠民生,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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