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谅互让、和睦相处,是时下主旋律。近日,蓝山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上下楼漏水而引发的相邻纠纷,维护了邻里和谐。
据悉,曾某与廖某系同住蓝山某小区二单元的楼上楼下邻居,该小区房屋系预制板建筑。2022年初起,曾某发现其主卧室房梁漏水,持续近一个月之久,开始是间接性漏水,曾某考虑春节不方便和楼上邻居处理,后来转变为持续性漏水,便上楼找廖某查明原因,但廖某不在家居住。后曾某找到廖某进行协商,廖某认为是预制板建设,自己房屋也漏水,没有办法。随后双方又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曾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廖某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不仅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是帮助当事人稳固和谐的邻里关系。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漏水房屋的漏水原因及受损程度。
现场发现曾某家主卧室房梁滴水严重,地面正好有三个大盆接水,而楼上廖某家卫生间太阳能热水器水管也在滴水。经过勘验,初步判断系廖某家卫生间太阳能热水器水管老化致使水管漏水,廖某没及时发现并处理,导致地面积水,加上预制板建筑,造成了曾某家主卧室房梁漏水。廖某对曾某家房屋漏水情况非常震惊,经承办法官要求,当天下午就请维修师傅处理好了水管滴水问题,并保持地面无积水状态。
经过数日,曾某告知承办法官,房屋没在漏水了,但坚持要求廖某赔偿损失或恢复房梁原状。承办法院本着维系邻里和谐、尽可能解决实际居住问题的宗旨,积极做当事人调解工作。但调解过程却一波三折,廖某愿意将曾某家中恢复原状,但双方因为恢复程度、赔偿数额没有评判标准而陷入僵局,于是曾某申请法院进行评估鉴定。
为更快更好地解决纠纷,促进邻里和谐,承办法官再次将双方约到法院,通过“面对面”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廖某同意赔偿曾某部分损失,曾某当庭撤诉,该案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