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火市法庭采用“互联网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依法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文某起诉被告杨某、李某合伙合同纠纷案,被告杨某、李某正在广州务工。由于目前广州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被告人无法到蓝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彭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本着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同时也助力于全国疫情防控,决定以“互联网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了该案件。在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审理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耐心的引导当事人在手机上进行操作,通过网上庭审,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情况下,顺利审理了该案。
采用“互联网远程”庭审,当事人可以相隔数百公里,依靠互联网,实现“线上”开庭,这是蓝山县人民法院建设“智慧法院”,提高诉讼服务能力水平的成果,也是方便人民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