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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法院“速调”一起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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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青、黄斌、邓天缘  发布时间:2021-06-01 10:18: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快速、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了解,2015年,被申请人张某(化名)急需货款周转,向申请人李某(化名)借款100 000元,李某随即将100 000元转到张某的银行卡。2016年,张某以困难为由向李某再借款100 000元,并立字为据共借款200 000元。近日李某催张某还款,但张某故意躲避不接电话,在怒火之下,李某找到张某家,要求张某还钱,双方争执不休闹到法院。

受理该案后,调解员在当事人走进调解室前就展开了电话调解工作,先从李某开导“有理不在声高”,告知其调解原则要遵循自愿性、合法性、开放性、保密性,再与张某聊家常、普法律、谈案例,并正确引导其“借钱见真情、还钱识人品”,民事活动诚信最可贵。在调解员这番提前通话下,不仅让当事人之间放下了“打官司伤感情,调解后难兑现”的思想包袱,而且缓和了双方的愤怒情绪。

当张某、李某到调解室坐下后,调解员进一步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以法律思维、方法促成双方纠纷矛盾逐步解决,结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当事人。张某提到自己的工程承包款未按时到账,且拖欠了工人工资,母亲又住院缺手术费,所以本金暂时无力偿还,但之前的利息是给付的,请调查核实,另请求李某对这笔借款宽限合理的筹集时间,愿意在年前分三期将借款200 000元本息归还完,李某在全面考虑后,接受该还款方案,但提出如年前三期还款中被申请人任何一期违约,申请人可以对所有借款及到期利息一并申请执行。最终促成张某与李某达成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李某说道“因两人性子很火爆,之前多人多次做工作没结果,今天再不来法院就会闹得你死我活,还好法官做工作及时,从立案到结案一天就拿到调解书,十分感谢!”

诉前调解中心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时,维护了社会稳定,推进了“诉源治理”,节约了司法资源及当事人诉讼成本,得到了群众支持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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