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蓝山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的诉讼服务窗口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岗”。
党员示范窗口由诉讼服务大厅党员以轮岗的形式为群众进行服务答疑,并要求严格按照“三个指引、两个服务、咨询回复、接待投诉”的“十六字服务方针”,在接待过程中,坚持热情、微笑、主动、耐心、文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党员示范窗口岗是直接与当事人接触、服务在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前线,是法院文明诚信的示范窗口,他们用精细的服务,带给群众一份安心、一份暖心,每个窗口的工作人员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在整个诉讼服务接待全过程,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