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被告彭某某于2017 年8月1 日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蓝山县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经原告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给予被告彭某某叁万元的授信额度。2017 年8月19日被告领卡并激活后于2017年8月26日开始消费,截止2021年1月24日止,被告信用卡透支本金 27594.85元,利息和违约金4916.02元,合计人民币32510.87元。被告信用卡透支逾期后,原告客户经理多次电话、信函、上门催收,被告仍未履行还款责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彭某某承认自己透支信用卡的事实,也表示愿意还款。同时向法院说明了自己的难处,家里的两位老人都患上了癌症,治疗、吃药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还有三个孩子都在上学,每天花销巨大,即使被告及其丈夫已经同时打几份工,也难以一次性偿还原告的欠款,所以希望原告能够允许被告分期还款。承办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原告进行了详细说明,原告也表示愿意让步,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