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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蓝山法院助力送达跨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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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鹏  发布时间:2021-05-11 11:38: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收到了来自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送达的一份诉讼文书。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诉被告封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一案,经了解被告封某某为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竹市乡某村村民,因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无法成功向被告封某某送达应诉材料,现特委托蓝山县人民法院进行送达。

承办法官孙文富了解此事后,带着诉讼文书驱车来到了封某某的户籍所在地,却发现封某某家大门紧闭。于是,孙法官找到该村村委书记,在书记的带领下送达小组一行人找到了被告封某某的家属。面对法院的工作人员,封某某的家属表现出极其抗拒的态度,拒不告知封某某的去处与联系方式,同时也拒绝签收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此时陷入僵局。之后,孙法官又细致、耐心的与封某某的家属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沟通无果后当即决定将法律文书进行公告送达,在该村村委书记与众多村民的见证下,送达小组一行人将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公告粘贴于被告封某某户籍所在地封某某的家中,至此,该案送达工作圆满完成。

蓝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宗旨,在面对其他法院委托送达的文书时,认真及时进行送达,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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