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为民办实事】蓝山法院当庭宣判一件容留他人吸毒案
分享到:
作者:唐振平  发布时间:2021-04-28 16:50:10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李某普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被告人李某普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29日晚17时41分,被告人李某普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在蓝山县某KTV预定包厢。当晚20时许,被告人李某普与廖某飞、廖某昂、廖某红等人来到该包厢唱歌,在唱歌期间,被告人李某普容留由廖某飞(另案处理)提供的毒品“开心水”给众人共同吸食。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普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在自己订的KTV包厢内容留多人共同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普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悔罪,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后,根据被告人李某普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李某普用自己的名义在某KTV开房唱歌,发现他人吸毒时,没有制止,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吸食毒品害人又害己!吸毒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切勿因一时的好奇,尝试毒品,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也是犯罪,希望广大群众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坚守好法律底线,不为吸毒人员提供吸毒场所,齐心协力,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今年来,蓝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毒品犯罪,加强禁毒宣传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共审结毒品案件5件11人,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蔓延的趋势,狠狠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责任编辑:y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