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三月,草长莺飞,杂花生树。而宁夏正遭遇19年来最强沙尘暴天气,黄沙漫天,能见度极低,空气污染严重。在这期间,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恶劣的天气环境赶赴宁夏执行。
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工程起重机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宁夏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虽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但一直未履行。
3月19 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贺兰县人民法院,约谈双方当事人,此时,宁夏下起了雪,大地白茫茫一片。约谈中,被执行人表示:“不是不还,是现在没有钱还,我今天只能凑够一两万。”双方协商良久,未能达成和解。因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执行干警决定对黄某拘留十五日。
因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又是在宁夏异地执行,需要贺兰县人民法院协助办理拘留手续。执行干警再次向贺兰县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贺兰县人民法院迅速派出执行干警,办理拘留手续、带被执行人去医院体检、做核酸检测、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等等,一直到晚上九点,才将被执行人送进拘留所。
被执行人在医院体检
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让法院判决成为 “法律白条”,哪怕是顶着风沙雨雪,也要执行到位。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贺兰县人民法院第三次协助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