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护林意识,3月29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发布一期打击失火犯罪专题布告,有效推进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宣传教育工作。
布告精心选编了该院近年依法审结的4起4人失火犯罪案件,其中1人系因祭祖扫墓燃烧冥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具有较强的反面典型宣传及警示教育意义。
布告共印发3000份,分别张贴在城镇农贸市场、汽车站、交通路口、市政广场、农村乡镇集市、各村庄等人口聚集地和人流密集处,并做到全县行政区域全覆盖,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对群众野外用火、清明祭扫等引发火灾行为起到了积极的预防效果。
布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