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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蓝山法院:诉讼调解解民忧 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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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星人  发布时间:2021-03-31 17:17: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化解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争议案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据悉,2019年3月14日、5月12日,被告成某某两次通过投融资平台向投资人借款共计20万元,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了保险保证。借款到期后,被告成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履行了保险保证责任,代为归还了借款及利息。2021年2月18日,原告将被告成某某诉至法院。

通过调查了解,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存在很大的调解空间。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询问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在双方愿意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进行很顺利,直到被告成某某提出,原告请求的赔偿款中利息部分不应再计算利息,调解陷入僵局。法官看到这个情况后,决定先休庭,逐一进行沟通。法官将原被告双方邀请到调解室,先与被告成某某单独沟通,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将被告成某某目前的困境告知原告,希望原告理解被告的难处。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成某某终于明白了法律的规定,原告考虑到被告的难处也作出了一定的让步。随着双方当事人分别在调解协议和笔录上签字,该案顺利调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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