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蓝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这是我的证件,如果这不是你的车辆请你立即下车配合我们的执行!”对着想擅自转移被执行人车辆的第三人,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宏长说道。 扣押车辆
7月14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法院“涉机械工程专项执行”活动工作小组来到宁夏致远中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组织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前,蓝山法院执行工作小组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代步豪车(丰田陆地巡洋舰)一辆,如果扣押到车辆,能有效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进案件进展,执行法官遂合议决定将其车辆扣押。协商时,被执行人开着代步豪车如约而至,蓝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当场送达扣押令及扣押清单,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被执行人见车辆即将被扣押,假借筹款为由打电话托朋友将扣押车辆开走,随后以到车上拿东西为由将车辆钥匙留在车上未锁车门,以备朋友将车开走。在被执行人朋友来到公司即将把车开走之际,蓝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识破被执行人的企图,及时赶到现场,阻止了被扣押车辆的转移,对被执行人释明转移财产的后果并对扣押车辆加贴封条,断绝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念头。
被执行人见转移财产无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答应于第二日将所欠款项还清。至此,蓝山县人民法院成功了结一起五年未结案件,标的总额为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