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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法院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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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斐斤、赵贵斌  发布时间:2020-05-07 17:11:10 打印 字号: | |

“五一”小长假余热未退,蓝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号角已经吹响!56日,在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旺湖南省人大代表赵雪旺、蓝山县纪检监察组及新闻媒体的监督见证下,在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到永州市冷水滩区魏某某与夏某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的涉案商品房开展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搬离涉案房屋的生效法律判决义务,双方多次协商,被执行人不愿搬离涉案房屋,无奈之下,申请人向蓝山法院申请执行4月14日,执行法官依据生效判决,依法将石某某将冷水滩区新火车站西南花园C2-B3幢1303房过户至魏某某名下。之后,石某仍拒不履行搬离义务,申请人魏某向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经过协商讨论,决定在5月6日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6日上午10时左右,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拉起警戒线,并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随后,被执行人同意将房屋钥匙交出。执行干警依法打开涉案房屋大门,对屋内所有的家具、电器等财物进行清点、登记。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就房屋已装修部分的财产损失提出异议,双方争执不断,在人大代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情绪平和下来,执行行动有条不紊的继续进行中。临近12时,将全部东西清点完毕后,执行局人员下达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十日内将物品全部搬离该房,执行得以顺利完成。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准确记录了办案过程,保证执行依法依规。

毛俊镇毛俊村村支书、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旺表示,法院依法公正的执法,维护和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的严肃性,见证了这次执行工作,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感受到法院的同志在执法过程中的艰辛和不易。他表示将会继续支持法院工作,同时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创新工作做法,公正司法,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蓝山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欧健表示:以后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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