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出动20余名干警,在蓝山县公证处的全程见证下,对永州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蓝山某大酒店进行破产资产清算,并将资产顺利移交给接收方。
2016年,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债务约2.4亿元,因资不抵债,到期无力清偿债务,申请破产还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裁定,受理该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公司曾以其名下位于蓝山县的某大酒店抵押贷款,欠款本息达4000余万元,在蓝山县欠有个人债务3500万元。永州中院宣告房地产公司破产后,7名蓝山县的债权人强行占据该酒店经营管理。
受永州中院委托,蓝山法院对该大酒店依法采取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前后经过六次网上拍卖,全部流拍。
今年3月12日,经永州中院破产案件合议庭主持协调,管理人与抵押权人最终以8300万元的价格达成以物抵债资产转让协议。由于占据经营的债权人不愿配合履行抵债协议,资产移交受阻。蓝山法院受永州中院委托处理该酒店资产清算,期间,法院干警多次向释法说理,劝解其配合执行。劝解未果后,定于3月17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执行人员与接收方、管理人、被执行人、公证处等共同参与资产清点。为保障疫情防控时期执行人员安全,蓝山法院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反复排查,确定没有发热症状后,允许报备人员入场,参与资产清算工作。
“疫情虽在,我们执行不停!”在这场执行战役,执行人员不畏困难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从不曾消退,这是蓝山法院执行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
(廖茹漪、晏斐斤、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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