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东省江门市执行一起财产保全案件。
11月中旬,蓝山法院受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合同纠
纷案,申请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隐匿或转移财产,依法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蓝山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
做出裁定后,蓝山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上午十点,一到达所在地,执行人员在出示工作证、法律文书后,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协助下依法展开执行。但遭遇被申请人各种阻扰,在执行工作人员进一步释法明理后,十一点,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然而执行没有预先那么顺利。次日凌晨2点,被申请人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将一辆小轿车停放在工厂门口,妨碍执行,执行人员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无果后,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其挪开车辆,直至次日凌晨6时,此次执行顺利完成。执行人员经过一天一夜不眠不休的奋战,成功扣押申请人存放于被申请人的废旧钢材22车,共计591.36吨。目前,该案仍处于诉讼阶段。
近年来,蓝山法院执行干警常常利用夜间、周末、假日等时间在各地间来回奔波,开展执行,采用限制高消费、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依法拘留恶意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