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月18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履职培训会议。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和平、副主任郭晓武、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人欧阳任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肖强胜,县司法局局长陈玖彬以及新任命的46名人民陪审员等参加活动。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祁陵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武宣读了46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黄和平主任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助国的领誓下,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人民陪审员代表谢先喜作了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和平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专业化审判和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要提升素养,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强化担当善作为、加强学习会作为、忠实履职敢作为、发挥作用勤作为,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各司其职,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权利,加强管理考核机制,促进人民陪审员队伍良性发展。
陈祁陵代表蓝山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新任的46名人民陪审员表示诚挚的欢迎和热烈的祝贺,要求新任人民陪审员强化责任意识,做敬业的陪审员;强化宗旨观念,做亲民的陪审员;强化法律素养,做专业的陪审员。
据了解,新任命的46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县各行各业,既有普通农民、城镇居民,也有机关干部、企业员工、教师等,系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严格的程序选任出来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这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不穿法袍的法官”将走上岗位,助力蓝山法院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以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