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的部署安排,蓝山县人民法院赴异地执行工作小组整装待发,于7月14日,奔赴宁夏,开展异地执行工作。
到达宁夏的第一天晚上,接到执行申请人的线索,被执行人有一台价值一百多万元的50米泵车正在贺兰县郊区的一处工地施工。得到消息后,执行小组连夜开会讨论部署执行工作。
15日,上午,执行小组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宁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异地执行审批手续,一路赶制相关法律文书。中午,赶往贺兰县法院联系协助执行工作。之后,在当地法院的帮助支持下,蓝山法院执行工作小组来到了贺兰县郊区的工地,此时,工程队正在使用泵车打泵施工。在小组负责人的指挥下,在现场控制住了泵车司机和泵车管理人,并出示了相关证件和执行裁定书。泵车管理人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仍不愿交出泵车操控设备,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执行小组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管理人交出了泵车操控设备。
正当执行小组准备将泵车扣押回当地法院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数十名工地施工人员围了过来,不让执行小组将泵车开走。
“退后,让你们负责人来说话。”在控制住现场秩序后,施工负责人向执行小组解释:“泵车是雇用的,法院可以予以扣押,但是必须要在打泵完成后,这个项目斥资几百万元,今天打泵完成不了,整个项目就废掉了,造成的损失是我们第三方无法承担的。”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了,小组成员们都已疲惫,如果要等到打泵打完,势必得等到晚上十点多钟,此地荒无人烟,离城区还有一个多小时路程……
执行小组在经过反复商讨,最终决定从人性化执法出发,等施工完成后再行扣押。晚上11点,泵车顺利驶出工地,执行工作小组人员在当日施工完成后对泵车进行扣押。
从早上到深夜,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用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开展执行工作,成功扣押价值一百多万的50米泵车一台,异地执行成效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