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昭明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陆淮、陆坚、成佳富、钟国虎、陈裕彪、李小兵、龙元山7名被告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邀请了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参与旁听。
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4时30分左右结束,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期宣判。
吴昭明表示,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审理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准确打击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