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转变工作思路,顺利执结一起难案。
2013年12月邓某购买某贸易有限公司木材一车,价格为4万余元,邓某签收木材后,没有当场付款。后经某贸易有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6年3月10日某贸易有限公司遂将邓某告上法庭。在蓝山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邓某需在2016年12月30日前付清所欠货款。但调解书生效后,邓某还是迟迟不肯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邓某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搪塞执行法官。对于自己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多次表示是因为资金困难,暂时无法履行。
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邓某财产时发现,邓某系某村主任,完全具备偿还能力。于是找到邓某进行耐心释法,告知邓某全国法院正在进行“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有权对其拘留15天,同时还进行各方面曝光,不仅仅会上失信黑名单,本人电话也将定制“失信彩铃”。
邓某随即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作为村主任,如果因为区区几万块钱,上了失信黑名单,不仅颜面有损,还会影响到今后的工作,实在是不划算。随即将全部执行款交清,将法律义务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