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力实现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中,该院围绕目标任务,始终坚持执行机制创新,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领导重视。为解决执行难,院党组、院长吴昭明亲自抓执行工作,亲自出面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请示,得到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2017年12月我院与移动公司正式签约将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设置为“老赖”彩铃。
二、政府支持。“两办”于2018年1月10日以蓝办发(2018)2号文件下发《中共蓝山县委办公室、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形成全县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三、“春节攻势”专项执行破坚冰。2018年1月11日我院以(2018)5号文件下发《关于蓝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春节攻势”专项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吴昭明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雷玉明任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助国,副院长欧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贵斌任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1 4”模式开展工作,即1个综合组,4个执行团队,整合全院力量,法警队配合执行。开展为期2个月的“春节攻势”专项活动,该活动实施半月以来,拘留10人,扣押车辆3台,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2人,执结案件12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争取向院党组及上级法院交一份满意答卷。